1、其處分期為24個月;開除。開除是最嚴重的處分。若事業(yè)單位人員主動交代違法違紀行為的,避免相關損失,應當減輕處分或者免除處分。事業(yè)人員被開除之后,不再具有事業(yè)工作人員的身份。
非黨員村主任需要接受當?shù)攸h委的領導和監(jiān)督,可以依據(jù)《關于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由當?shù)攸h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。
被談話人對接受談話誡勉以及對談話人所提要求表明態(tài)度。法律依據(jù):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發(fā)展黨員工作細則》第四條 黨組織應當通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和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黨外群眾對黨的認識,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。
法律分析:可以。誡勉談話不僅適用于全體黨員,而且還適用于非黨員干部。
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適用于非黨員。經(jīng)組織考察、民主測評、民主生活會或年度考核,凡屬下列情況之一,雖夠不上法紀處分,但群眾信任程度差,工作消極怠工,組織紀律觀念不強,問題確實突出的,均應實行誡勉。
1、法律分析:不可以,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的黨員、干部進行談話、誡勉教育,達到提前打招呼、及時提醒、教育挽救的目的。
2、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適用于非黨員。經(jīng)組織考察、民主測評、民主生活會或年度考核,凡屬下列情況之一,雖夠不上法紀處分,但群眾信任程度差,工作消極怠工,組織紀律觀念不強,問題確實突出的,均應實行誡勉。
3、法律分析:合適。誡勉談話的對象不僅限于黨員,而是需要談話誡勉的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。法律依據(jù):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章程》 第二條:中國共產(chǎn)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(chǎn)主義覺悟的先鋒戰(zhàn)士。
4、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的對象不僅限于黨員,而是需要談話誡勉的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。
5、法律分析:合適。誡勉談話的對象不僅限于黨員,而是需要談話誡勉的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。
6、它不僅適用于黨員領導干部,也適用于一般黨員干部。 誡勉談話是黨內(nèi)談話的一種。
法律分析:不可以,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、傾向性問題的黨員、干部進行談話、誡勉教育,達到提前打招呼、及時提醒、教育挽救的目的。
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適用于非黨員。經(jīng)組織考察、民主測評、民主生活會或年度考核,凡屬下列情況之一,雖夠不上法紀處分,但群眾信任程度差,工作消極怠工,組織紀律觀念不強,問題確實突出的,均應實行誡勉。
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不適用于非黨干部。誡勉談話作為組織處理方式之一,是落實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“四種形態(tài)”、把紀律挺在前面的具體措施,發(fā)揮著咬耳扯袖、紅臉出汗作用,體現(xiàn)嚴管就是厚愛、抓早抓小的精神。
法律分析:合適。誡勉談話的對象不僅限于黨員,而是需要談話誡勉的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。法律依據(jù):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章程》 第二條:中國共產(chǎn)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(chǎn)主義覺悟的先鋒戰(zhàn)士。
法律分析:誡勉談話的對象不僅限于黨員,而是需要談話誡勉的領導干部或相關人員。